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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库三范式

第一范式

当关系模式R的所有属性都不能在分解为更基本的数据单位时,称R是满足第一范式的,简记为1NF。满足第一范式是关系模式规范化的最低要求,否则,将有很多基本操作在这样的关系模式中实现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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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例:
表(联系人信息)
正例:
表(联系人姓名,手机号码,地址)

1,每一列属性都是不可再分的属性值,确保每一列的原子性。
2,两列的属性相近或相似或一样,尽量合并属性一样的列,确保不产生冗余数据。

第二范式

如果关系模式R满足第一范式,并且R得所有非主属性都完全依赖于R的每一个候选关键属性,称R满足第二范式,简记为2NF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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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例:
订单表(订单号,价格,用户,用户名,身份证)
正例:
订单表和用户表分表。

第三范式

设R是一个满足第一范式条件的关系模式,X是R的任意属性集,如果X非传递依赖于R的任意一个候选关键字,称R满足第三范式,简记为3NF.
数据不能存在传递关系,即没个属性都跟主键有直接关系而不是间接关系。像:a–>b–>c 属性之间含有这样的关系,是不符合第三范式的。

比如Student表(学号,姓名,年龄,性别,所在院校,院校地址,院校电话)

这样一个表结构,就存在上述关系。 学号–> 所在院校 –> (院校地址,院校电话)

这样的表结构,我们应该拆开来,如下。

(学号,姓名,年龄,性别,所在院校)–(所在院校,院校地址,院校电话)

三大范式只是一般设计数据库的基本理念,可以建立冗余较小、结构合理的数据库。如果有特殊情况,当然要特殊对待,数据库设计最重要的是看需求跟性能,需求>性能>表结构。所以不能一味的去追求范式建立数据库。